近期,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明确将生物质发电项目享受电价补贴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确定为82500小时,并规定“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均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在了解这个新政策之前,我们要知道国家政策所规定的新能源指的什么,根据《再生能源法(2006)》第三十二条规定:“生物质能,是指利用自然界的植物、粪便以及城乡有机废物转化成的能源”。其中不包括的是利用秸秆、稻谷,林业废弃物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的方式不适用《再生能源法》。伴随着《再生能源法(2006)》的实行,国家发改委同步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下称:发改价格[2006]7号文),对于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包括:(1)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2)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3)沼气发电。这个限定范围一直沿用至今。
当时伴随《再生能源法(2006)》一起实行的,还有定下发改价格[2006]7号文规定下的15年补贴期限,就是在这15年补贴期限内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电价标准统一为每千瓦时0.25元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发电项目自投产之日起,15年内享受补贴电价,运行满15年后,取消补贴电价。虽然后续发布的发改价格[2010]1579号文、发改价格[2012]801号文分别不同的发电项目定下标杆价格,但是补贴年限一直未有变更。
直到新政策一出台,将15年的期限,定为更加精准的小时制度。消息一经发布,即在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引发强烈反响。“当初投入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本是看好这个香饽饽,现在却成了烫手山芋”“我们还在等相关意见征求,没曾想一夜之间政策已经公布了”“农林生物质发电将面临至暗时刻”……200多家企业日前“联名上书”,要求有关部门重新评估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合理利用小时数”。因为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的标杆电价连燃料采购成本都无法覆盖。
据企业联名书面材料,按农林生物质发电现行0.75元/千瓦时(含税)标杆上网电价等指标测算,考虑平均8%的投资收益率,按15年经营期计算,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盈亏平衡点高达8200多小时,基本上平均每年要满负荷运行340天左右。而《补充通知》规定企业 15年之内平均每年仅按5500小时运行。这如此巨大的差距无法从其他地方找补回来。
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管兆军表示:“《补充通知》给全行业埋了一颗‘地雷’,投资人普遍陷入恐慌,全行业400多个项目,债务违约、坏账呆账的端倪开始显现。”整个行业的前景陷入空白。
“对资本市场来说,一个无法持续存活的项目是没有投资价值的,一些证券监管和分析机构普遍下调了对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的预期,融资环境正持续恶化,或将导致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上市公司市值大幅缩水。”王国茂说。
《补充通知》对风电、光伏发电也制定了相应的合理利用小时数,为何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反应最为强烈?管兆军表示:“风电、光伏和垃圾发电没有燃料成本,而农林生物质发电的燃料成本约占电厂营收总额的60%,秸秆收购、储藏、运输等环节都需要人力投入和资金成本。维持现有的补贴政策,农林生物质发电能混个温饱,补贴一旦取消,全行业或将陆续破产退出。”
黑龙江辰能新能源股份公司总经理张林财指出:“不同季节、不同品种、不同区域的燃料收购单价均不同。据测算,燃料收购单价平均为300元/吨,折合成燃料采购度电成本平均为0.42元/千瓦时,而我国煤电标杆电价平均在0.38元/千瓦时左右,说明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的标杆电价连燃料采购成本都无法覆盖。”
15年补贴的上限此前就有政策要求,只是一直没有执行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普遍认为,《补充通知》确定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与产业实际发展情况不符。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有机构预测,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2019年设备利用小时数不足 5000 小时,但这个数据并不准确。去年受行业龙头企业凯迪生态项目停产影响,加之电价补贴滞后,全行业30%-40%的项目处于半停产状态。实际上,目前正常运行的机组,设备年利用小时数普遍在7500小时以上,少部分机组达到了8200小时以上。”
王国茂直言:“当前政策对农林生物质发电并不友好。但15年补贴的上限此前就有政策要求,只是一直没有执行,这并非新要求。”
王国茂指出:“2006年文件发布时,我国首个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并未投产,国家对该产业缺乏一定的实践观察。因此,文件中许多条款都在后期做了完善修正,其中关于‘2010年以后核准发电项目电价递减 2%’的政策不但没有执行,主管部门反而将农林生物质电价正式确定为0.75元/千瓦时,平均补贴电价约0.375元/千瓦时,比2006年上调了0.1元/千瓦时以上。目前,所有金融机构和投资公司对农林生物质的资产评估均以20年为前提,恰好证明了2006 年发布的‘15 年’政策不够完善,是不符合行业生产经营现实的。”
同时,《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可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但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主任鲁在利认为,当前我国的绿证交易市场顶层设计尚未完成,特别是考虑到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燃料成本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降低,总体成本是刚性增长的,因此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依赖绿证交易替代财政补贴难度较大。全行业拖欠农民燃料款高达100亿元以上,给农民打欠条是家常便饭。
据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累计达1180万千瓦,在我国20多亿千瓦发电总装机中占比较小。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程序表示:“农林生物质发电规模虽小,但除发电外,还有利于环保和农民增收。”
张林财表示,中国生物质资源理论产出量约10亿吨/年,目前被能源化利用的总量约9000万吨/年,不到10%。以黑龙江为例,该省秸秆年产出量6000多万吨,其中仅有600万吨左右通过直燃发电处理,大量剩余秸秆得不到有效处置,农民不得不露天焚烧。
据测算,我国每年至少仍有20%以上的秸秆直接被露天焚烧或遗弃,浪费了大量的资源,严重污染了环境。“农林废弃物的物理特征决定了其经济收购半径在50-100公里以内,这意味着一个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恰好可以对应处理一个县域的农林牧生产垃圾。就地消纳秸秆废弃物的同时,也能就地吸引劳动力就业,开展精准扶贫。”张林财说。
但鲁在利坦言:“据行业协会测算,受制于补贴资金发放长期滞后,截至目前,全行业拖欠农民燃料款高达100亿元以上,给农民打欠条是家常便饭。”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于2018年联合编制的《生物质电价政策研究报告》也指出,截至2017年,未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目录的补助资金和未发放补助资金共约143.6亿元,其中农林生物质约64.1亿元。
“新政策的初衷是淘汰落后产能,但从实际效果看,可能‘泼洗澡水连同婴儿也泼了’。”鲁在利说。
此外,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纷纷表示,《补充通知》的颁布程序存在一定瑕疵,“如此重大的行业政策在颁布前,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各个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均未被征求意见,直到财政部网站发布文件,大家才知晓这一新规。”
虽然国家的补贴小时的新政策落地的时候,之前的15年也没有直接停止,但是如此高的运营成本,还是会让不少中小型企业对于新能源的前期感到担忧
近期,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明确将生物质发电项目享受电价补贴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确定为82500小时,并规定“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均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在了解这个新政策之前,我们要知道国家政策所规定的新能源指的什么,根据《再生能源法(2006)》第三十二条规定:“生物质能,是指利用自然界的植物、粪便以及城乡有机废物转化成的能源”。其中不包括的是利用秸秆、稻谷,林业废弃物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的方式不适用《再生能源法》。伴随着《再生能源法(2006)》的实行,国家发改委同步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下称:发改价格[2006]7号文),对于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包括:(1)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2)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3)沼气发电。这个限定范围一直沿用至今。
当时伴随《再生能源法(2006)》一起实行的,还有定下发改价格[2006]7号文规定下的15年补贴期限,就是在这15年补贴期限内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电价标准统一为每千瓦时0.25元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发电项目自投产之日起,15年内享受补贴电价,运行满15年后,取消补贴电价。虽然后续发布的发改价格[2010]1579号文、发改价格[2012]801号文分别不同的发电项目定下标杆价格,但是补贴年限一直未有变更。
直到新政策一出台,将15年的期限,定为更加精准的小时制度。消息一经发布,即在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引发强烈反响。“当初投入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本是看好这个香饽饽,现在却成了烫手山芋”“我们还在等相关意见征求,没曾想一夜之间政策已经公布了”“农林生物质发电将面临至暗时刻”……200多家企业日前“联名上书”,要求有关部门重新评估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合理利用小时数”。因为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的标杆电价连燃料采购成本都无法覆盖。
据企业联名书面材料,按农林生物质发电现行0.75元/千瓦时(含税)标杆上网电价等指标测算,考虑平均8%的投资收益率,按15年经营期计算,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盈亏平衡点高达8200多小时,基本上平均每年要满负荷运行340天左右。而《补充通知》规定企业 15年之内平均每年仅按5500小时运行。这如此巨大的差距无法从其他地方找补回来。
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管兆军表示:“《补充通知》给全行业埋了一颗‘地雷’,投资人普遍陷入恐慌,全行业400多个项目,债务违约、坏账呆账的端倪开始显现。”整个行业的前景陷入空白。
“对资本市场来说,一个无法持续存活的项目是没有投资价值的,一些证券监管和分析机构普遍下调了对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的预期,融资环境正持续恶化,或将导致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上市公司市值大幅缩水。”王国茂说。
《补充通知》对风电、光伏发电也制定了相应的合理利用小时数,为何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反应最为强烈?管兆军表示:“风电、光伏和垃圾发电没有燃料成本,而农林生物质发电的燃料成本约占电厂营收总额的60%,秸秆收购、储藏、运输等环节都需要人力投入和资金成本。维持现有的补贴政策,农林生物质发电能混个温饱,补贴一旦取消,全行业或将陆续破产退出。”
黑龙江辰能新能源股份公司总经理张林财指出:“不同季节、不同品种、不同区域的燃料收购单价均不同。据测算,燃料收购单价平均为300元/吨,折合成燃料采购度电成本平均为0.42元/千瓦时,而我国煤电标杆电价平均在0.38元/千瓦时左右,说明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的标杆电价连燃料采购成本都无法覆盖。”
15年补贴的上限此前就有政策要求,只是一直没有执行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普遍认为,《补充通知》确定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与产业实际发展情况不符。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有机构预测,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2019年设备利用小时数不足 5000 小时,但这个数据并不准确。去年受行业龙头企业凯迪生态项目停产影响,加之电价补贴滞后,全行业30%-40%的项目处于半停产状态。实际上,目前正常运行的机组,设备年利用小时数普遍在7500小时以上,少部分机组达到了8200小时以上。”
王国茂直言:“当前政策对农林生物质发电并不友好。但15年补贴的上限此前就有政策要求,只是一直没有执行,这并非新要求。”
王国茂指出:“2006年文件发布时,我国首个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并未投产,国家对该产业缺乏一定的实践观察。因此,文件中许多条款都在后期做了完善修正,其中关于‘2010年以后核准发电项目电价递减 2%’的政策不但没有执行,主管部门反而将农林生物质电价正式确定为0.75元/千瓦时,平均补贴电价约0.375元/千瓦时,比2006年上调了0.1元/千瓦时以上。目前,所有金融机构和投资公司对农林生物质的资产评估均以20年为前提,恰好证明了2006 年发布的‘15 年’政策不够完善,是不符合行业生产经营现实的。”
同时,《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可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但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主任鲁在利认为,当前我国的绿证交易市场顶层设计尚未完成,特别是考虑到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燃料成本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降低,总体成本是刚性增长的,因此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依赖绿证交易替代财政补贴难度较大。全行业拖欠农民燃料款高达100亿元以上,给农民打欠条是家常便饭。
据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累计达1180万千瓦,在我国20多亿千瓦发电总装机中占比较小。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程序表示:“农林生物质发电规模虽小,但除发电外,还有利于环保和农民增收。”
张林财表示,中国生物质资源理论产出量约10亿吨/年,目前被能源化利用的总量约9000万吨/年,不到10%。以黑龙江为例,该省秸秆年产出量6000多万吨,其中仅有600万吨左右通过直燃发电处理,大量剩余秸秆得不到有效处置,农民不得不露天焚烧。
据测算,我国每年至少仍有20%以上的秸秆直接被露天焚烧或遗弃,浪费了大量的资源,严重污染了环境。“农林废弃物的物理特征决定了其经济收购半径在50-100公里以内,这意味着一个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恰好可以对应处理一个县域的农林牧生产垃圾。就地消纳秸秆废弃物的同时,也能就地吸引劳动力就业,开展精准扶贫。”张林财说。
但鲁在利坦言:“据行业协会测算,受制于补贴资金发放长期滞后,截至目前,全行业拖欠农民燃料款高达100亿元以上,给农民打欠条是家常便饭。”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于2018年联合编制的《生物质电价政策研究报告》也指出,截至2017年,未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目录的补助资金和未发放补助资金共约143.6亿元,其中农林生物质约64.1亿元。
“新政策的初衷是淘汰落后产能,但从实际效果看,可能‘泼洗澡水连同婴儿也泼了’。”鲁在利说。
此外,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纷纷表示,《补充通知》的颁布程序存在一定瑕疵,“如此重大的行业政策在颁布前,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各个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均未被征求意见,直到财政部网站发布文件,大家才知晓这一新规。”
虽然国家的补贴小时的新政策落地的时候,之前的15年也没有直接停止,但是如此高的运营成本,还是会让不少中小型企业对于新能源的前期感到担忧
广东宝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769-82928980
手机:15899620626
邮箱:a13600289983@163.com
抖音:广东宝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南路40号1楼101室
电话:0769-82928980
手机:15899620626 13071592803(推广)
电话:0769-82928980
邮箱:baojie12388888@163.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南路48号503室 汕尾市城区红草镇高新区红草园区中园路南侧、中心路西侧宝杰科技园
粤ICP备13085971号